雷曼迷你債券苦主應如何善後之07

Posted by William50 | Posted on 下午12:48 | Posted in

【明報專訊】雷曼迷債的回購計劃,因遇到雷曼清盤人的法律挑戰而無限期押後,港府、金管局、銀行公會、分銷銀行代表、以及迷債信託人匯豐,昨日全體上陣到立法會解畫,交代回購計劃暫停始末。雖然列席者人強馬壯,但長達兩個小時的答問,均無法釋除迷債事主的疑慮,銀公及銀行代表,更成眾矢之的,被議員質疑有欠誠意,以法律風險逃避履行當日許下回購迷債的承諾。

銀行:無法量化法律挑戰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,討論回購迷債押後的問題。議員的焦點,都放在迷債估值,以及何時可重新啟動回購程序。雖然議員不斷追問,但銀公始終無法提供答案,銀公雷曼專責小組主席龔楊恩慈、以及負責為迷債估值的安永會計師行代表均表示,由於迷債抵押品的市價會不斷變動,加上信託人現時要面對雷曼清盤人的法律挑戰,而有關法律挑戰,是無法量化,是以無法提供估值資料。

陳家強促盡快啟動回購程序不過,公民黨及民主黨議員指出,早在信託人收到法律挑戰的通知,安永已完成迷債的估值,何以銀公不可將有關資料公開。龔楊恩慈回應說手上沒有有關資料,是以未能提供,並強調當日的估值,不能作為日後銀行提出回購的指標,故認為沒有參考價值,亦沒有必要公開。

市場質疑迷債信託人未有盡責保障迷債事主的利益,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指出,信託人過去兩個月,已想辦法保存迷債抵押品的價值,故先後已終止了迷債的兩項信貸違約掉期合約(CDS),避免迷債的剩餘資產價格,承受太大風險。他重申,當局認為回購程序是最符合投資者利益,故促請銀行盡快釐清法律問題,並盡快啟動回購程序。

不過,議員認為即使箇中的法律風險無法量化,但銀公亦可要求法律顧問作評估,要是評估結果不至於認為風險大得無法承擔,銀公亦應繼續啟動回購程序,但可扣除若干風險成本,先行將部分預計可取回的抵押品餘款,退回迷債事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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