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曼迷你債券苦主應如何善後之03

Posted by William50 | Posted on 上午11:23 | Posted in



正如我在11月30日已明言此乃3輸之局,這樣下去,投資者(除已獲賠償者例外)全輸,政府財金官員無知及無能,威信全無,銀行騙子形像確立,日後只能做回老本行(借貸業務),直至投資者的恐懼陰影淡去後,才有較佳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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