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 William50 | Posted on 下午10:10 | Posted in
近日看到很多對港府財經官員的評論,大家的焦點都放在雷曼事件上,而忽略整體金融面臨崩潰而影其他行業的驚駭。
無可置而,部份雷曼苦主確是值得同情,但同情不代表偏袒。雖然部份在銀行工作的”理財顧問”最後可能被證實誤導投資者,銀行可能被證實查証不足,作不合適銷售,金管局可能被證實監管不足及不力,證監可能被證實評估大意,危機意識不足。但這代表甚麼?
香港始終是自由貿易之信奉者,是法治之區,就算以上所言皆屬實情,政府只能按法事,即投資損失自理,賠償則可透過法律去爭取。
那我們的財經官員又是否後知後覺? 其實金管局(銀監)、保監和證監,早已警告銀行體系小心處理高風險產品,奈何冇事發生,銀行倚龐大政經勢力,正所謂我今天見不到有嚴重問題會發生,你叫我提高警覺,我又不是不做,你是否妄設關卡,阻礙金融業發展,你知不知香港有幾多人靠金融業為生。
警告歸警告,阻人謀生肯定冇運行,故金管局(銀監)、保監和證監,加上強積金管理局,在過往一兩年,大灑金錢,實行投資教育普及化,希望曲線提醒投資者如何避險。雖然班官先知先覺,雖苦口婆心,但如初歸新抱,有口難言。
現時金融事件的核心問題是銀行間缺乏互相,令流動資金短缺,如處理不善,則有如牌倒下,全港經濟跌入無底黑洞,這才是最駭人的。
至於雷曼事件,官員顯露婦人之仁,優柔寡斷,令事件坐大。此事的重點在於:
1. 投資者是否都是做開定期,被銀行職員說服把錢轉過來,是的話,就歸入”懷疑被誤導”組別。
2. 投資者是否被不誠實手法誤導,是的話,就歸入”懷疑被欺騙”組別。
這樣一分,未歸類也成另一組別,政府可按不同組別,擬出不同方案,自然迎刃而解。
無可置而,部份雷曼苦主確是值得同情,但同情不代表偏袒。雖然部份在銀行工作的”理財顧問”最後可能被證實誤導投資者,銀行可能被證實查証不足,作不合適銷售,金管局可能被證實監管不足及不力,證監可能被證實評估大意,危機意識不足。但這代表甚麼?
香港始終是自由貿易之信奉者,是法治之區,就算以上所言皆屬實情,政府只能按法事,即投資損失自理,賠償則可透過法律去爭取。
那我們的財經官員又是否後知後覺? 其實金管局(銀監)、保監和證監,早已警告銀行體系小心處理高風險產品,奈何冇事發生,銀行倚龐大政經勢力,正所謂我今天見不到有嚴重問題會發生,你叫我提高警覺,我又不是不做,你是否妄設關卡,阻礙金融業發展,你知不知香港有幾多人靠金融業為生。
警告歸警告,阻人謀生肯定冇運行,故金管局(銀監)、保監和證監,加上強積金管理局,在過往一兩年,大灑金錢,實行投資教育普及化,希望曲線提醒投資者如何避險。雖然班官先知先覺,雖苦口婆心,但如初歸新抱,有口難言。
現時金融事件的核心問題是銀行間缺乏互相,令流動資金短缺,如處理不善,則有如牌倒下,全港經濟跌入無底黑洞,這才是最駭人的。
至於雷曼事件,官員顯露婦人之仁,優柔寡斷,令事件坐大。此事的重點在於:
1. 投資者是否都是做開定期,被銀行職員說服把錢轉過來,是的話,就歸入”懷疑被誤導”組別。
2. 投資者是否被不誠實手法誤導,是的話,就歸入”懷疑被欺騙”組別。
這樣一分,未歸類也成另一組別,政府可按不同組別,擬出不同方案,自然迎刃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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